| 20日起载货汽车上高速将计重收费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上长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9 |
本报讯从5月20日起,泉州段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开始实施计重收费。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获悉的。 据悉,只要是国家、福建省政府规定应当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均在计重收费范围内。计重收费标准为: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以下简称“正常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以收费站实地测量确定的车货总重为依据。小于10吨(含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算车辆通行费;10吨至40吨(含40吨)的车辆,10吨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收,10吨以上的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5元/吨公里计收;大于40吨的车辆,10吨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收,10吨以上至40吨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5元/吨公里计收;超过40吨的部分按0.045元/吨公里费率计收。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时通行费的收费标准为:车货总重超过车辆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车货总重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经审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运输特殊货物的除外)。对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除按治超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征。(记者洪亚男) 有利交通安全运费可能上调 计重收费引发各种反应 一些货运企业认为,按照计重收费规定,货运企业肯定要比目前多花一些运费,运营成本将相应增加。 一家货运公司的司机田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昨天从浙江拉了一车共45吨的布料回来,用于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用支付了851元,若按计重收费,他需要支付1697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计重收费利于交通安全 有的货运企业则对计重收费规定持欢迎态度。从事汽车运输经营的张先生认为,目前实行的空车和载重车同样收费不太合理,容易出现货车严重超载、超限等问题。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载或严重超载的货车最容易发生追尾、碰撞、翻车等恶性事故。计重收费后,高速公路货车超载现象必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货运秩序有望得到进一步规范。 运费可能每吨上调几十元 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我市一些货运企业和服装企业表现出各自的应对态度。一家货运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届时货运费用有可能小幅上涨。而一些服装企业认为,计重收费后,货运、物流企业也许不敢贸然给客户上调运费,毕竟现在的货运和物流公司很多,你这一家上调运费了,客户可以找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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